宣传部台式电脑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24   浏览次数:
财务处、采招中心、信息办、继续教育学院、宣传部电脑采购竞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24 16:39:10 供应商报价须知
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竞价公告
(竞价号:2756318035181569  采购形式: 协议供货 )

重庆工商大学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网上竞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1、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商品包号:1
台式计算机
配置要求:I5/16g/256g+1t/2g独显/21.5
其中:计算机1台,不购买操作系统
备注:
 采购限价:¥6,000.00元
 数量:1
 小计:¥6,000.00元

台式计算机
配置要求:i5九代以上,8G内存,256G固态硬盘,21.5寸显示器
其中:计算机2台,不购买操作系统
备注:
 采购限价:¥4,990.00元
 数量:2
 小计:¥9,980.00元

台式计算机
配置要求:i5九代以上,8G内存,256G固定硬盘,21.5寸显示器
其中:计算机1台,不购买操作系统
备注:
 采购限价:¥5,000.00元
 数量:1
 小计:¥5,000.00元

  商品包号:2
专业类计算机
配置要求:视频直播专用笔记本电脑:intel i7 16G,SSD 512G+2T,独显MX350,摄像头,有线网络接口,支持IPV6,电池容量≥ 56Wh,屏幕尺寸≥14英寸(屏幕带触屏功能)
其中:计算机1台,不购买操作系统
备注:
 采购限价:¥9,500.00元
 数量:1
 小计:¥9,500.00元

  商品包号:3
专业类计算机
配置要求:电脑主机参数:型号Z1G8-63独立显卡CPU型号: i7-11700,八核,内存容量:32GB硬盘容量:1TB SSD+2TB HDD显卡型号:RTX 3070 显示器参数:型号U28支持DP接口,支持USB扩展/充电,支持Type-C接口,支持HDMI接口 产品尺寸:6371mm*215.1mm*531.4mm 屏幕尺寸28英寸 分辨率:3840*2160 屏幕刷新 :60Hz 面板:IPS技术
其中:计算机1台,不购买操作系统
备注:
 采购限价:¥20,000.00元
 数量:1
 小计:¥20,000.00元

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价。

3、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为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供应商,并具有销售投标项目权限的供应商。

  (2)必须满足竞价公告其它要求。

4、竞价区域范围:市级

5、配送区域:重庆市

6、网上竞价开始时间:2022-05-30 09:00:00(北京时间);

  网上竞价截止时间:2022-05-30 10:00:00(北京时间)。

7、报价要求:一、报价包含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技术资料、货物的税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包装物清除费、售后服务费、各种应纳的税费等货到需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的所有费用。若现场需要、供应商负责旧设备拆除并放置需方指定地方。需方不承担合同金额以外的其它费用。 二、投标供应商上传含公司鲜章的报价表,报价表(详见附件)不符标书要求视为投标无效。 三、台式电脑配鼠标及键盘,便携式计算机配鼠标,均提供免费质保3年,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四、送货联系人及电话,包1:序号1财务处1台,石老师:13919005080;序号2:采招中心2台,魏老师:15123222344;序号3:继续教育学院1台,罗老师:13372720272;包2:信息办1台,沈老师:13883903257。包3:宣传部1台,王老师:18580685362。 五、项目名称:财务处、采招中心、信息办、继续教育学院、宣传部电脑采购。 六、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5万时),在验收合格后且无遗留问题的前提下,质保期满退还合同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详见合同。 七、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履约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退还: (1)非不可抗力情况下,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终止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2)非不可抗力情况下,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未达到合同及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3)非不可抗力情况下,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超过合同交货期限仍未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并达到验收要求的,超期1天,采购人扣除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的3%作为违约惩罚,以此类推;(4)非不可抗力情况下,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达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软硬件运行要求,或成交供应商以对方不予配合为由耽误项目完成进度或出现其他与合同相悖的违约行为,需方有权一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并扣除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5)因不可抗力,或采购人自身原因,致使交货期限延后的,成交供应商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成交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使用部门出具的同意延迟交货以及确定延迟交货期的书面情况说明,采购人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采购人使用部门鲜章。(6)如供应商在竞标或履约环节出现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除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之外,采购人将报送重庆市财政局处以相关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8、交货时间要求:成交公告发布后,于15天之内完成送货安装。

9、报价币种:人民币。

10、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税金、利润以及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及各种风险等费用。

11、投标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竞价公告内容(包括补遗内容),并满足投标项目要求技术与服务要求。

12、供应商必须有提供现货的能力,并确保提供货物为正品行货。

13、成交原则:采购单位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服务响

  应时间短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如果服务响应时间也相同,则与先报价的供应商成交。

14、结果公示:网上竞价采购结果将在竞价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重庆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交易平台公告。

15、违约与处罚: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应按不良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情节严重的,采购单位可同级财政部门书面报告,可撤销协议

  供应商资格或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

  (3)超过合同约定的供货(或服务)时间达30日以上的;

  (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5)擅自降低产品质量等次和售后服务,或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服务能力明显低于采购响应文件或询标、谈判时的承诺;

  (7)销售或发布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商品、服务和其他违法信息的;

  (8)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16、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联 系 人:杨婷

  联系电话:023-62769774

  邮政编码:4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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